ERM-BB124豬肌肉標準品應用場景與操作規范
(一)主要應用場景
檢測方法驗證:用于豬肌肉中獸藥殘留、重金屬檢測方法的驗證,評估方法的準確性(回收率需在 90%-110%)、精密度(相對標準偏差 RSD≤10%)、選擇性(無干擾峰)—— 尤其在開發新型 QuEChERS 前處理方法或 LC-MS/MS 檢測方法時,是驗證方法適用性的核心工具;
儀器校準與期間核查:用于 HPLC、LC-MS/MS、AAS 等儀器的校準(如 LC-MS/MS 的離子源強度校準、AAS 的吸光度校準),每 3 個月需用 ERM-BB124 進行儀器期間核查,確保儀器檢測精度;
實驗室質量控制:ERM-BB124豬肌肉標準品作為室內質量控制(IQC)樣品,每日開展豬肌肉相關檢測前需平行測定 ERM-BB124,若檢測結果超出證書定值的不確定度范圍,需排查前處理試劑、儀器參數、人員操作等因素并糾正;同時可用于食品檢測領域的室間質評(EQA)活動,評估不同實驗室的檢測能力一致性。
標準方法制定:作為國際、國家食品檢測標準方法(如 GB 29694-2013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畜禽肉中四環素類藥物殘留量的測定》)的驗證樣品,為標準方法的可靠性提供數據支撐。
(二)操作規范
解凍操作:ERM-BB124豬肌肉標準品從 - 20℃冰箱取出后,立即放入 2-8℃冷藏箱解凍 12-16 小時(禁止室溫解凍或微波解凍),解凍后輕輕顛倒離心管 5-10 次,確保樣品均質均勻;若需快速解凍,可將離心管置于 20-25℃水浴中(水面不超過管口),每隔 5 分鐘顛倒 1 次,解凍時間不超過 1 小時;
取樣與前處理:解凍后立即取樣,取樣量根據檢測項目確定(如獸藥殘留檢測取 1.00g±0.01g,重金屬檢測取 2.00g±0.01g),取樣時需從樣品中心部位抽取,避免接觸管壁;前處理過程中需嚴格控制溫度(如蛋白沉淀步驟需在 0-4℃進行),避免目標成分降解;
廢棄物處理:使用后的樣品殘渣(含離心管)屬于生物廢棄物,需按《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》進行高壓滅菌(121℃、30 分鐘)處理后,再按有害廢棄物分類丟棄,避免微生物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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